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2734837号“KATCHI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17 06:41:16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18176号
申请人:富思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734837号“KATCHIN”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20776546号“KATCHIT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所有人主体已注销,且引证商标已被提起撤销申请,恳请暂缓审理。综上,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使用宣传等材料。
经复审查明:截至本案审理之时,引证商标仍为在先有效注册商标。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字母识别部分在字母构成、认读等方面相近。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等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两商标若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并存,易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二者构成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申请商标经实际有效的商业使用,相关公众已能将之与引证商标相区分。引证商标所有人主体虽已注销,但商标权并不当然灭失,申请人该项理由我局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刘畅
熊培新
刘辰
2023年01月28日
- 热门信息
-
- 关于第63729126号“中元银信 ZHONGYUANYINXI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57216027号“清华 附属中学TSINGHUA UNIVERSITY HIGH SCHOOL 1915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21580798号“自在堂”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39585884号“锐澳”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 关于第47070234号“简一昌兴”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 关于第39949291号“杜邦氟塑DUBANGFUSU”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 关于第60590861号“绮季澳白”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0021769号“奥莱电子”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2948236号“瑞木家”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2734837号“KATCHI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