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57460396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9 17:22:27关于第57460396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56663号
申请人:鹰潭五星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恩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7460396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第8131594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无效已超过一年,第10471594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撤销并已公告。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二已无效,故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赵齐朝
2023年09月11日
信息标签:A DAO 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