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66567320号“酷卓”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9 16:51:39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56846号
申请人:南京酷卓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江苏博知汇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66567320号“酷卓”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0566209号、第20567675号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撤销,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844期、第1847期《商标公告》上,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高源
2023年09月11日
信息标签:酷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