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复审评审书
关于第16605058号“沐阳”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3-10-19 13:34:13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41209号
申请人:南昌科奇高新技术产品实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河北和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江西两人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邦唐邦(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2年08月10日对第16605058号“沐阳”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已被撤销注册(见商标撤三字[2023]第Y007977号决定),该决定已发生法律效力,争议商标已丧失商标专用权。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杨建平
2023年08月24日
信息标签:沐阳 商标 南昌科奇高新技术产品实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