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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6070245号“之乐夫 ZARAFA Speed Baking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9 13:32:53Baking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39856号
申请人:蒂则诺纺织工业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广州合一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2年07月27日对第16070245号“之乐夫 ZARAFA Speed Baking及图”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请求在本案中认定第1940860号“ZARA”商标、国际注册第25类第752502号“ZARA”商标、第11915268号“ZARA”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三)在第25类商品上为驰名商标。争议商标构成对申请人驰名商标的抄袭和摹仿,易误导公众,致使申请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二、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的国际注册第35类第973064号“ZARA”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三、争议商标原注册人在多个类别申请包含“ZARA”的商标,其具有一贯抄袭摹仿申请人知名商标的恶意,扰乱商业秩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综上,依据2013年《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第十三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及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光盘、复印件):1、在先案件裁定书、判决书;2、争议商标原注册人系列商标信息;3、引证商标一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裁定书;4、申请人集团及“ZARA”商标的介绍;5、品牌排名、相关媒体报道;6、“ZARA”品牌相关使用资料;7、申请人北京、上海独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8、“ZARA”品牌相关宣传资料;9、申请人“ZARA”商标在世界范围内注册清单、在其他国家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裁定;10、相关维权资料等。
我局向被申请人寄送的答辩通知被邮局退回,我局通过《商标公告》进行了公告送达,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广州知念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申请注册,经异议于2017年08月07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饭店商业管理;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外购服务(商业辅助);商业管理辅助;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进出口代理;商业询价;市场营销;替他人推销”服务上。2021年05月06日,争议商标经我局核准转让至被申请人。
2、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引证商标一、三已获准注册,引证商标二、四已获得领土延伸保护,现均为申请人名下有效注册商标,引证商标一至三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引证商标四核定使用在第35类商业管理等服务上。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争议商标获准注册日期早于2019年11月1日,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本案实体问题应适用2013年《商标法》,程序问题适用2019年《商标法》。申请人主张的《商标法》第七条为商标注册的总则性规定,我局将依据当事人理由、查明事实及《商标法》的具体规定对本案进行审理。
申请人主张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四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我局认为,争议商标由中文“之乐夫”、英文“ZARAFA Speed Baking”及图形构成,其与引证商标四“ZARA”在文字构成、呼叫上存在差异,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可以将其区分,未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人主张争议商标构成对申请人驰名商标(引证商标一至三)的抄袭和摹仿。我局认为,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虽可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其“ZARA”商标在第25类服装商品上已具有一定知名度,但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在文字构成、呼叫上存在差异,未构成对其的复制、摹仿,争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不会误导公众,从而也不会对申请人及其商标权益造成损害,故争议商标未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所指情形。
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所指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是指在申请注册商标时,争议商标注册人采用欺骗手段以外的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申请人主张该条款缺乏充分事实依据,故我局不予支持。
申请人主张争议商标违反2013年《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的理由均缺乏充分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
依照2019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宋张明
曹娜
徐 苗
2023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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