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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5021531号“小黑泥 LBT”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9 12:51:27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50138号
申请人:广州植迷荟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千木春医药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5021531号“小黑泥 LBT”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4495400号“乐宝婷 LBT”商标、第26131294号“一叶子 小黑泥 ONE LEAF及图”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在读音、呼叫、含义等方面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人与引证商标所有人所处地域具有一定差异,相关公众能够加以区分。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浴液等全部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洗面奶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在文字构成、呼叫上相近,若共存于市场并使用在类似商品上,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另,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内容、性质等特点产生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孟令邦
李佳洁
张世莉
2023年08月22日
信息标签:小黑泥 LBT 商标 广州植迷荟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